关于印发“十四五”土壤、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
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生态环境厅(局)、发展改革委、财政厅(局)、自然资源主管部门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(委、管委)、水利(水务)厅(局)、农业农村(农牧)厅(局、委)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、发展改革委、财政局、自然资源局、住房和城乡建设局、水利局、农业农村局:

  为贯彻落实《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》,生态环境部、发展改革委、财政部、自然资源部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、水利部、农业农村部组织编制了《“十四五”土壤、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》。现印发给你们,请结合本地实际,认真贯彻落实。

  生态环境部 发展改革委

  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

  住房城乡建设部 水利部

  农业农村部

  2021年12月29日

 (此件社会公开)

  抄送:科技部、工业和信息化部、卫生健康委、市场监管总局、粮食和储备局、能源局、林草局、乡村振兴局、供销合作总社。

 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1年12月31日印发

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人就《“十四五”土壤、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》答记者问

  近日,生态环境部会同发展改革委、财政部、自然资源部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、水利部、农业农村部等部门联合印发《“十四五”土壤、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》(以下简称《规划》)。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人就《规划》编制背景、总体要求、主要内容等回答了记者提问。

  问:请介绍一下《规划》的编制背景?

  答:土壤、地下水和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关系米袋子、菜篮子、水缸子安全,关系美丽中国建设。“十三五”以来,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,认真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决策部署,推进土壤、地下水和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取得积极成效。

  但我国生态环境保护结构性、根源性、趋势性压力总体上尚未根本缓解,以重化工为主的产业结构尚未根本改变,部分污染物排放总量仍处于高位。土壤、地下水和农业农村污染防治与美丽中国目标要求还有不小差距,到2035年实现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稳中向好的目标任务异常艰巨。

  “十四五”时期,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、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,为贯彻落实《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》,依据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》《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》《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》,在总结“十三五”工作成效和经验的基础上,生态环境部会同发展改革委、财政部、自然资源部、住房城乡建设部、水利部、农业农村部等部门编制了本规划。

  问:《规划》编制的总体思路是什么?

  答:《规划》编制坚持全面规划和突出重点相协调,统筹谋划今后一个时期土壤、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目标指标、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。重点突出四个方面:

  一是突出系统治理。推进解决一批影响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的水、大气、固体废物污染突出问题。统筹开展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和农村环境整治,促进乡村生态振兴。

  二是聚焦减污降碳。严格涉重金属行业污染物排放,鼓励企业绿色化改造,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,减少农村生产生活污染物排放。鼓励绿色低碳修复,减少能耗。

  三是落实“三个治污”。精准排查识别土壤、地下水污染成因,探索开展农业面源污染负荷评估。因地制宜科学确定农村生活污水、黑臭水体治理模式。严格依法治污。

  四是注重现代化手段应用。建设土壤、地下水与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监管信息平台。探索运用卫星遥感等手段,开展环境监管。

  问:《规划》明确了哪些具体目标指标?

  答:《规划》分两个阶段设置目标。到2025年,全国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,受污染耕地和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巩固提升;农业面源污染得到初步管控,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推进,农村生态环境持续改善。到2035年,全国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稳中向好,农用地和重点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,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;农业面源污染得到遏制,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得到完善,农村生态环境根本好转。

  《规划》分别从土壤、地下水、农业农村三个方面设置了8项具体指标。到2025年,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3%左右,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,地下水国控点位V类水比例保持在25%左右,“双源”点位水质总体保持稳定,主要农作物化肥、农药使用量减少,农村环境整治村庄数量新增8万个,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40%等。

  问:为实现上述目标,《规划》提出了哪些主要任务?

  答:《规划》分别从土壤、地下水、农业农村污染防治,监管能力提升等4个方面,对“十四五”具体任务进行设计和部署。一是推进土壤污染防治,包括加强耕地污染源头控制、防范工矿企业新增土壤污染、深入实施耕地分类管理、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、有序推进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与修复、开展土壤污染防治试点示范等。二是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,包括建立地下水污染防治管理体系、加强污染源头预防、风险管控与修复、强化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保护等。三是深化农业农村环境治理,包括加强种植业污染防治、着力推进养殖业污染防治、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、整治农村黑臭水体、治理农村生活污水垃圾、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等。四是提升生态环境监管能力,包括完善标准体系、健全监测网络、加强生态环境执法、强化科技支撑等。

  为支撑主要任务落实,《规划》提出了四个方面的重大工程,包括: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源头预防工程、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与修复工程、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程、农村环境整治工程等。

  问:如何保障《规划》提出的目标任务得到有效落实?

答:为完成确定的目标任务,《规划》提出四方面的保障措施。一是加强组织领导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实施本规划的主体,中央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协作配合,形成工作合力。二是完善经济政策。健全地方为主、中央补助的政府投入体系,加强土壤、地下水和农业农村污染防治财政资金投入保障,探索建立多元化投融资机制。三是加大宣传引导。增强公众生态环境意识,形成全社会保护土壤、地下水和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。四是实施效果评估。实行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,分解落实目标任务。生态环境部会同相关部门围绕本《规划》目标指标、重点任务、重大工程进展情况进行调度评估。

一图读懂《“十四五”土壤、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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